童年岁月

作者:钱弘道2006-04-1923:11:00发布于:博客中国分类:默认分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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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家原来住的是一座清朝老屋,这座老屋是太公的太公传承下来的。老屋十间四厢,住五户人家。我读高中时,它不幸被拆了,现在连墙角都难找见,因为在老屋基上面又盖了三栋屋子。这三栋用泥土砖头混杂砌成的屋子一点情调都没有,当然没有老屋那种木头结构的艺术和气派。那老屋柱子上的牛腿和窗户上的雕刻被当作废物随便扔掉了,若能保存到今天,可以卖出让山里人吐舌头的价钱。老屋真是能侥幸活到今天,恐怕不会有人轻易伤害它,而是会当宝贝似的爱护起来。


岁月不堪,它已成了梦里的残片了。我读小学的时光是在老屋度过的。上初中时,父母十分艰难地盖起了新屋,我们家就搬到新屋住了。很奇怪,我每次梦境里出现故乡的生活,场景多半是老屋。


老屋是温州永嘉现在可以见到的那种古民居风格,四合院,二层,有很大的天井,宽阔的走廊,粗大的柱子。外围用砖头砌墙,里面则全用木头:木门槛,木墙,木门,木窗,木楼梯。先前用红漆粉刷,年代久了,呈现木头本色,但仍可找见油漆的痕迹。


我家住北屋,靠东,是最好位置,大概是因为我阿公或太公这一房排行在前的缘故罢。屋子的地面是泥地,不太平整,黑黑的,湿湿的,梅雨季节还渗出许多水。我年纪最小,扫地是我的活。我母亲常在我面前讲:“扫地扫壁角,抹桌抹桌角。”我便认为这是最重要的道理了。因此,我每次扫地,总是将那阴暗角落里的虫子都统统扫出来。一楼分隔成客堂、餐厅、厨房、火堆间四个部分。一楼里面通向楼梯的那间里屋很暗,但那是很重要的地方。每到冬天,这里生起火堆,我们家人和串门的人就围着火堆烤火,谈天说地。在这个火堆旁,我听了不少戏文故事,有的至今还记着。这便是我最早的文化教育了,什么薛刚反唐、薛仁贵进东、薛仁仙进西,都是打小便知晓的。火堆正中有一铜茶壶,用铁链系在楼板的横梁上,楼板早被掀掉了,为的是取光,那光是屋顶上的玻璃瓦透射下来的。屋梁、隔板、椽子都被熏得漆黑漆黑。我并不讨厌这种漆黑,倒觉得在这种漆黑的包围中,感到很温暖,很踏实。


楼上最大的房间是我们兄弟姐妹几个的卧室,也是我们读书做作业的地方。我的读书,多少是受点大哥的影响的。大哥那时初中已经毕业了。他很用功的,经常深夜读书抄书。他有好几本笔记本,将书上喜欢的内容记下来,字写得细长细长的,我觉得是很好看的字。他所读的书有《政治经济学》、《国家与革命》什么的,这些书,我到大学才正儿八经地读。我现在还保存他那时读的几本书,是1973年出的鲁迅的著作:《鲁迅小说诗歌散文选》、《二心集》、《鲁迅杂文选》。我已经读了不知多少遍。我总觉得大哥是会读书的人,他差点被推荐去上大学,但被干部的亲戚占了名额。大哥后来参加村里小学老师考试,考得最好。他于是当了教师,但过不了多久,又自动放弃了。


大哥的书,我那时也拿来翻翻读读的,但多半读不懂。


我很想有一个书架,但有一个旧菜橱被大哥拿去做书架了。我只好另想办法。我用砖头堆起两个墩子,上面放一块粗糙的木板,板上两头各立一块砖头,于是,我便拥有了书架。我在书架上放我读的课本、墨汁、铅笔,其他呢,实在没什么了。我在自己的书架旁读书做作业,感到一种莫名的快慰,这种快慰究竟是因为什么,我却说不出,大概觉得自己这么小的年纪,居然也拥有书架,也像个读书人的缘故罢。


除了课本,没什么书可读,借一本“小人书”连环画就像得到一件宝贝。但“小人书”也是轻易借不到的。在穷山沟里,买“小人书”是十分奢侈的事。有一天,母亲要下山去罗宅村,罗宅是当时的公社,有供销社,供销社里有“小人书”。我小心翼翼地跟母亲说:“妈,给我买一本‘小人书’罢。”母亲果然买了一本给我。我至今记得这本“小人书”的书名叫《房东大娘》,虽然不是打仗的,也很薄,但我已经非常知足了。


我喜欢写毛笔字,画画儿,积多了就订成一本。毛笔字是打成米字格写的,经常是一个字写16遍。字写得好,村里的大人们就常常夸奖,似乎大人们是十分重视写字的好坏的。我画人,也画山水,没有人教我的,闲着没事儿做,就按着书上的样儿涂画。画出来的东西也常常得到夸奖。还有大人说,将来长大了,可到美术学院读书,但我终究没有去美术学院。而且,现在除了偶然有点情绪练练毛笔字以外,画画儿却是永远地丢弃了。我甚至于担心毛笔字都会荒废的,因为我总觉得时间越来越少,做事也越来越没有恒心,身体的活力也越来越差。


我读小学三年级以前都是在山脚小学读的。校舍极小,教室里也只能摆个20来张书桌。教室的大门上方画有毛主席像,写着一个“忠”字,现在还保留着,没有人有心思将它涂掉,而在我看来,它却成了难得的“古迹”了。如今教室已不成为教室,早已被人买走,住了人家了。我每次回家路过小学门口,便想起老师让我拿着教鞭给同学当老师的情景。无疑的,我比其他同学学得快,学得好。


有一天,母亲准备了饭菜让我带到学校去当午饭。盛饭菜的碗上面还盖着一个碗,外面用一个布袋拎着。我走到半山岭时,不小心摔了一跤,两只饭碗全打破了。中午我也不敢回家吃中饭,饿了一顿。放学回家后也不敢提起打破饭碗的事,因为打破两只碗,母亲是要骂我“败家精”的。“败家精”太不光彩了。


小学四、五、六年级,我到更高的山上去上学了。我个子小,坐在前排。老师安排我跟一名女同学坐,我很恼火,但又不敢违抗老师。同学常用此嘲笑我,我便更加恼怒了。但我总是自豪的,因为班里的成绩我总是第一。字写得最好,毛笔字常常被老师画16个“红圈”,“红圈”表示字好。朗读也最好,老师常常让我做示范。我朗读时声音大,慷慨激昂的,所以有位绍兴籍的老师有时说我读书“凶巴巴的”。


春天,逃学是常有的事儿,因为采野竹笋比读书更重要。我上学的钱主要是靠卖笋干换来的。那时候,买支铅笔,买张纸都是很大的事情。我常常用鸡蛋换铅笔,一个鸡蛋换一支铅笔。我采竹笋的本事比其他小朋友大,因为我总是爬到别人不敢爬的石崖边或在阴森森的坟墓旁。有的大人总是让他们的孩子跟着我,这样他们也能多采到竹笋,而我总是想方设法将他们甩开。


砍柴是我们小孩的分内事。我小的时候,山上到处是成片成片的松树。我像松鼠似地爬到高大的松树上,砍下松树枝,等晒干了,再捆起来背回家。一天,我正在10多米高的松树上猛砍,忽然一阵撕心裂肺的叫喊声传入耳朵,我下意识感到一定出什么事了。心里一慌急,一刀砍在自己的膝盖上,鲜血直流。我不哭,忍着伤痛爬下树跑回家。回到村里,我看见村里人围着一头水牛,水牛背上驮着一名全身裸体的小朋友。原来邻居的小孩掉到水库里去了,放在水牛背上是为了让小孩吐出喝进的水。但一切都太晚了,小孩死了。他的父母哭天哭地,悲痛至极。后来听说这孩子独自一人游泳,岸上还有一名小女孩,小朋友被鬼叫走魂了。这个小朋友被草草地埋在一里地以外的山坡上,那里已经埋了两个小女孩了。这两个女孩是隔壁邻居家的孩子,得疟疾病死的。


我有时也到很高很高的山顶上砍柴。高山顶上人迹罕至,原始森林一样的。这山顶上的白栎柴最好,烧起火来火苗旺旺的,且柴质坚硬,十分经烧。我将大捆的柴扎得结结实实,用一根粗大的柴作拖棍,从山顶呼啸着拖回家。那时年纪虽小,力气却很大。如今,我却没有那样的力气了。我只能感慨。成片成片的松树林的消失更让我感到悲哀。


我们山上的主要粮食是稻米、麦子、番薯、土豆、玉米。稻子是低产的,不够吃。有时中间断了米,要等到割稻季节才能吃上米饭。新米饭是极好吃的。煮粥不是为了养胃,而是为了节省。半锅粥煮好了,边上还有“粥衣”,“粥衣”很香,兄弟姐妹抢“粥衣”吃,于是父母就在旁边唠叨:“吃粥衣会脸皮厚的”。我们却不管脸皮厚不厚了。我总是最晚起床。太阳早升得老高老高了,阳光透过天窗,透过门缝照射进来,在潮湿的地面上形成光圈。空中那条光线飞舞着游丝般的尘埃。早饭照样是粥,半温半凉的,很香。那样香的粥,我现在再也喝不到了。麦子收割季节,我们就吃上宽面条、煎饼、麦疙瘩、麦饼。麦饼用土豆丝、干菜当馅,特香,吃了干活不容易饿。土豆煮熟焖过夜,剥皮,敲敲扁,油煎,加点葱花,配粥,再也没有比这样更美味的土豆了。番薯吃多了就吃厌了。番薯丝、番薯块放在米饭边烧。父母要我们先吃完番薯,再吃米饭。大哥最老实,大碗盛番薯,满满的,菜吃得很少。我呢,最小最调皮,不愿意吃番薯,慢吞吞的咽番薯,等着吃白米饭。到现在母亲还数落我。我现在反而喜欢吃番薯了。根据日本大阪市立大学教授小石秀夫的调查,巴布亚新几内亚山地民族的人,一天排便量竟然将近一公斤。究竟吃什么东西,会使排便量如此之多呢?从研究的结果得知,他们的主食是番薯、芋头、山芋等地下根茎类,他们大量摄取了食物纤维;他们除了地下根茎类,还吃不少黄瓜或洋葱等素菜。各家也饲养视为贵重财产的猪,但只在特别的祭奠时才吃猪肉。


我们山里人几乎家家户户养猪的,不养猪就没有肉吃。我们小孩的任务是拔猪草,有时也喂猪。我跟小朋友们一起漫山遍野找猪草。近地方没有,就到很远的地方去。猪每天要吃,我们常年累月地拔猪草。快过年了,我们就盼着杀猪这一天。这一天,我们可以放开肚子美美地吃顿猪肉了。吃草长大的猪,肉特别鲜。如今,我再也没这个口福了,因为北京的猪肉简直不能吃。回家探亲,我还能吃到草猪肉,但我这张嘴味觉不如以前了,感觉肉也没有以前好吃了。肉要一直放到农忙季节才吃完。猪肉要久放,便用盐腌起来。农忙季节,腌肉若干片盖在干菜上或和着鸡蛋一起蒸,香极香极。


除了吃猪肉,我们也有其他美味的。夏天,我们到水库里游泳。水库里有螺蛳。我们一个猛子钻进水底摸螺蛳,每次都能摸上一大捧。将螺蛳放在清水里,一两天后剪去尾巴,旺火爆炒,便是美味佳肴。还有在干涸的稻田里,有一个个的小洞眼,循着小洞挖下去,便是一条泥鳅。将稻田水沟两边用泥土筑住,再将中间水掏干,翻开烂泥,便能翻出许多泥鳅。如果是初秋,就用嫩嫩的秋南瓜烧泥鳅,那鲜美味是足以让人难以忘怀。家屋不远处有一条小溪流,溪里有许多大大小小的石头,翻开一块石头,便可见一两只螃蟹,如此不断翻开石头,不到半个时辰,就有一碗螃蟹。用面粉浆和螃蟹搅拌,用油煎炸,那样的美味在以后城里的各种餐桌上就再也没有吃到过。山脚有一条大溪,溪里有小鱼。采来“雷公藤”,捣碎,将汁水混进溪水,一会儿,各种小鱼便昏醉过去。我们就很快有半盆鱼的收获。小鱼可红烧,也可煎炸,非现在常见的炸黄花鱼可比。


我如今常有机会回到家乡,但泥鳅、螃蟹、溪鱼已很少见,多半是被农药毒死了。我再也没有拔过猪草,家里也早就不养猪了。麦子也不种了。那个烧水的铜茶壶虽然不再用来烧水,但我还存放着。我还存放了爷爷奶奶晒酱用的一个酱缸。先前是家家户户晒酱的。将麦子、黄豆捣碎做成饼,晒干,再用水搅成糊状,在夏天的烈日下暴晒。晒成了配饭配粥,要吃很长时间。如今,这酱也早已不晒了罢。       


 

 2005年6月22日于北京弘道书斋

本文作者:钱弘道

文本出处:博客中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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